哪些情况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?

安吉县律师网 2025-04-10
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包括被告下落不明、发回重审等。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简易程序适用于简单案件,上述情形因复杂性或特殊性不宜简化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程序不当,影响判决公正性或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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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时,常采用普通程序审理。选择处理方式需根据案件性质、复杂程度及法律规定,确保程序正当、判决公正。普通程序更为严谨,适用于复杂或特殊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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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适用简易程序时,用普通程序。操作如下:
1.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,需公告送达,转普通程序;
2. 发回重审案件,因已审过,需重新组成合议庭,用普通程序;
3.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,涉及广泛利益,普通程序更公正;
4. 审判监督程序案件,需全面审查,普通程序更合适;
5. 涉及国家、社会利益,或第三人请求改变判决,普通程序确保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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